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硕博连读复试办法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04-29浏览次数:474

按照学校相关工作安排,2024年我院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本次招生(春季学期)面向2023级硕士生。被录取考生将在2024年春季学期入学并获得博士学籍。

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无违纪和违反学术道德的情况;

(四)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且已通过报考导师考核;

(六)报考各类专项招生计划的,须同时满足相应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中的报考要求。

(七)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工程博士的考生,需满足上述申请条件,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成绩排名

见附件。

(二)导师考核

凡符合条件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需填写《硕博连读生申请和导师考核表》(附件3),经硕士生导师同意,并由申请专业的博士生导师考核通过、同意接收后方可网上报名。

报考导师以适当方式对考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知识结构、外国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如实填写考核记录,并结合申请人的学习成绩情况,给出考核意见。

(三)网上报名

2024419-51022:00,考生须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网址:http://yjszs.hrbeu.edu.cn),选择2024年春季博士招生(含非定向工程博士招生)招生考试档案,注册并登录后,填报报考信息和取得学术成果信息,打印《博士申请考核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博士申请考核制申请人获得学术成果情况表》,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4。

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不需缴纳报名费。

(四)材料报送

2024年5月8日前,考生将纸件申请材料提交至材化楼423室

四、复试

1、复试时间和形式

20245月11-5月2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加入微信群。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缴纳平台,选择春季学期博士复试考试费缴费项目,缴纳考试费100元。

2、复试内容

复试充分参考考生课程成绩排名,并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的考察。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外语考核。包括听力、口语、阅读能力测试,全面考察考生的外国语应用能力。

2.专业综合面试。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3.对于成绩排名30%(含)或有硕士阶段不及格成绩的考生,各学院需加强对其科研潜质和学术素养的考察,根据考生参与学术研究项目和已取得学术成果情况客观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由报考学院给出书面意见。

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 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考核成绩(满分2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8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4、专项计划考生

除对应报考类别的考核内容外,对报考与大院大所(实验室)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海南专项和工程博士的考生,还应考察以下内容:

1.“与军科院、中核、中咨、汉江、启元实验室等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应依托联合培养项目需求,有针对性的考察考生相关知识基础和科研潜质。考核前校内导师须与联合培养导师充分沟通,并邀请其共同参与考核工作。

2.“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应加强对考生外语表达和交流能力的考察。

3.海南专项计划,按南海创新发展基地相关要求组织考察。

4.非定向就业工程博士应加强对考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工程实践能力,解决复杂工程中系统性问题和关键性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等方面素质和潜力的考察。

5、复试结果公示及报送

学院须公示考生复试成绩,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复试通过的考生名单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学校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成立专家组,对复试通过人员进行评审,结合学校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名额等情况,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7、拟录取名单公示

最终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拟录取考生需签订《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博连读承诺书》。

五、其他说明

(一)博导招生限额

1.博士生导师每年度招收的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博士生总数不得超过4名,其中招收的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得超过1名。新遴选博士生导师首年招生计划为1名,兼职博导、副博导每年度招生计划最多为1名。超过学校限额的,可在导师团队内适当调整。

2.与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专项或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录取的博士生,不计入博导招生总人数:

1)若博导录取总人数小于或等于3人,该博导在两个专项均可招收博士生;

2)若博导录取总人数已经达到4人,该博导仅可在其中一个专项招收博士生。

3.各学院须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办法》,核算基础指标、奖励指标和扣减指标,精确测算博导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

4.对于目前在校博士生人数较多(≥16名)的博士生导师,学院应当以适当方式予以控制。

(二)专项计划

1.南海创新发展基地海南专项按《哈尔滨工程大学2024年春季学期南海研究院海南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导师组织申报。

2.与汉江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专项,按相应学院与汉江实验室商定的学科、导师组织申报,录取博士生按国家要求均为科研经费博士。

3.与启元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专项,按相应学院与启元实验室商定的学科、导师组织申报,录取博士生按国家要求均为科研经费博士。

4.与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博士专项,按《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2024年招生简章》所列校内导师申报,录取博士生按国家要求均为科研经费博士。

5.与军科院联合培养项目按《哈尔滨工程大学-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2024年招生简章》所列导师组申报,名额不计入学院和相应导师招生计划总数。

6.推进博士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于承担国家、国防重大、重点项目,科研经费充足的理学、工学、管理学博士生导师,可申请招收科研博士。原则上每名导师招收科研博士不超过1人。

7.本年度学校设置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水下域、零号工程等专项计划,支持相应团队开展相关研究。招生计划在团队内分配,并须按相关要求进行配套。

导师应严格认真做好导师考核,如因学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入学,导师下一年自动停止招生一年。

六、未尽事宜,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录取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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